割草机的除草盘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割草机的除草盘,由盘体、定位螺丝、弹簧、活动阻块及除草绳等主要构件所组成;该除草绳经由倾斜穿线孔穿入盘体的绳槽内,且两端外露于盘体外,并由定位螺丝、弹簧及活动阻块的定位控制绳槽对除草绳的拘束限制与装载开放,实施时以达到除草绳的更换方便与稳固的目的。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系涉及一种割草机的除草盘,特别涉及一种具有倾斜穿线孔及活动阻块设计的除草盘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的除草盘结构在除草绳的更换上,限于容纳除草绳的绳槽为一局部的常闭状态,比较耗时也较为不便。
请参阅图1,为传统除草盘的结构外观图,图中除草盘系由盘体1为主结构,盘体1圆心部位有一装配孔11,用以连结除草机的动力输出端,盘体接近周缘面上的适当配置有凸缘挡块12,且于周缘面上设置有一绳槽13,除草绳2连续缠绕于绳槽13后,以凸缘挡块12作为限制定位之用,除草绳2将前后两端外露于盘体1之外,以作为除草的刀刃。
请参阅图2,为传统除草盘的结构剖视图,图中可清楚看出除草绳2于绳槽13缠绕的状态,凸缘挡块12则与盘体1为一体,且连接于绳槽13下端的凸缘面上。
由图1、图2所示的传统除草盘,凸缘挡块12虽可提供除草绳2的限制定位作用,但却也造成除草绳2于更换缠绕时的阻挡,形成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善传统除草盘结构在除草绳的更换上的不便,使除草绳的更换更加地便捷,乃利用倾斜穿线孔及活动阻块的设计来达成所需的目的与功能。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及功能,其具体采行的技术手段及方案包括:一种割草机的除草盘,系以盘体、定位螺丝、弹簧、活动阻块及除草绳所组成;其中:在所述盘体的中心部位设置装配孔,且周缘面上设置一其由倾斜穿线孔穿入盘体的绳槽内,依某固定旋向缠绕外露于盘体外的绳槽,并在内缘面上设置一倾斜穿线孔;另外,该盘体设置有螺纹孔;该螺纹孔上锁固有一定位螺丝,所述定位螺丝的外层套设有其提供适当压力的弹簧;该弹簧抵顶在旋转枢轴与上述定位螺丝配合的一活动阻块的一侧。
该活动阻块,系利用杠杆原理,作半回转式的开关设置,控制除草绳缠绕前后的局部启闭状态,其设置一枢轴孔配合定位螺丝,且以定位螺丝作为旋转枢轴,另以弹簧所提供的压力保持启闭状态;当盘体被带动旋转时,该活动阻块前端设有斜角度,可抗阻除草绳的反作用力;当不被开起时,后端具扳手的设置,可抵住作用力与开关的功用。
该除草绳,由某特定材质的材料所制成,于缠绕在绳槽后外露于盘体外部,在高速旋转带动下,提供割草功能。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有益效果:综合上述,本实用新型割草机的除草盘,主要利用具有倾斜穿线孔及活动阻块设计的除草盘结构,使除草绳的更换更加地便捷,以达成快速拆装除草绳的功能,且在同类产品中均未见有类似的结构设计公开发表或使用,其不论在结构上或功能上皆有较大的改进,且在技术上有较大的进步,并产生了好用及实用的效果,而确实具有增进的功效,从而更加适于实用,诚为一新颖、进步、实用的新设计。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除草盘的结构外观图;图2为现有除草盘的结构剖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剖视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侧面剖视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面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加以说明:请参阅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剖视图,图中所示的盘体3中心部位设置有一装配孔31,以供连结除草机的动力输出端,盘体3周缘面上设置有一绳槽32,以提供装置除草绳7所需的空间,盘体3另设置有螺纹孔33,作为定位螺丝4锁合之用;前述该定位螺丝4锁固于盘体3上的螺纹孔33,作为弹簧5的定位及活动阻块6的旋转枢轴之用,而弹簧5,系提供活动阻块6的适当压力之用;前述该活动阻块6,在控制除草绳7缠绕前后的局部启闭状态,本身设置一枢轴孔61配合定位螺丝4,且以定位螺丝4作为旋转枢轴,另以弹簧5所提供的压力保持启闭状态;另外,该活动阻块6的前端设置斜角度62,而后端设具扳手63。
由上述构件的组成,当进行除草绳7的缠绕时,仅需将扳起活动阻块6上的扳手63部位,即可轻易让活动阻块6开启先前被局部封闭的绳槽32,方便除草绳7缠绕;当除草7缠绕完成时,扳下活动阻块6上的扳手63部位,即可再次形成绳槽32的局部封闭状态。
请参阅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侧面剖视图,图中除可表示除草绳7容纳于绳槽32的状态外,亦可清楚表示由定位螺丝4、弹簧5及活动阻块6所组成的除草绳7限制定位机构,以活动阻块6控制绳槽32接近周缘面的出口的局部启闭状态。
请参阅图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面外观图,图中除草绳7由盘体内缘面上所设置的倾斜穿线孔34以倾斜的方向穿入盘体3的绳槽32内,同时亦可看出活动阻块6对两端外露的除草绳7的限制作用的相对关系。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